(一)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。会员大会每届任期四年,到期应召开换届大会。
(二)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。会员大会须有2/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2/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(三)会员大会的职权是
1、制定、修改章程;
2、制定或修改本会负责人、监事、理事选举办法;
3、选举或者罢免理事、监事;
4、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5、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;
6、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;
7、决定更名、终止等重大事宜;
8、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(一)本会设理事会,由会员大会选举理事组成。理事会为本会的执行机构,负责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,对会员大会负责。理事会每届任期4年,到期应当召开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。
(二)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,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。理事会会议由会长或常务副会长、执行副会长负责召集和主持。有1/3以上理事提议,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。
(三)理事会的职责是
1、执行会员大会决议;
2、召集会员大会,向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3、起草章程草案,监事、理事、负责人选举办法草案,提交会员大会审定;
4、决定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的设立或者注销,并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或申请登记;
5、决定会员的除名;
6、选举、罢免本会负责人;
7、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免;
8、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;
9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10、听取、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,检查秘书长的工作;
11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本会设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,处理本会日常事务性工作。
(一)监事会每半年必须召开一次会议,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。
(二)监事会的权利和义务是
1、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;
2、监督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、罢免;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的决议;
3、检查本会财务和会计资料,向业务主管单位、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、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;
4、列席理事会会议,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;
5、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。当本会负责人、理事等开展业务活动损害本会利益时,要求其予以纠正,必要时向会员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。
6、主持召开本会内容矛盾调解会议,协调各方意见形成调解方案(协议),督促调解方案(协议)的执行,必要时可提出解决方案并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。